卧龙山庄业主大会筹备委员会

我们的辛酸往事

卧龙山庄原是坂田软樟坑地块的一处山包,因形似卧龙而得名,面朝南坑水库,揽山阅水,风光旖旎。卧龙山庄是由坂田集团(原坂田村民委员会)和私人开发商合作开发建设的非市场商品房,法定登记名称是“软樟坑X号”私宅,是由原宝安县布吉镇人民政府和宝安县布吉镇村镇建设办公室于1992年批准并颁发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宝安县居民(私人)兴建住宅用地批准通知书》(俗称两证一书)。该住宅区自1995年起开始建设,至1998年间陆续建成,并在1999年3月5日由原深圳市规划局进行了规划确认,到2000年左右最终建成有52栋独栋房产的卧龙山庄住宅区。

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处理历史遗留违法私房及生产经营性违法建筑办公室(简称“坂田两规办”)和深圳市龙岗区处理历史遗留违法建筑领导小组办公室区(简称“区遗留办”)依据《深圳市龙岗区实施《深圳经济特区处理历史遗留违法私房若干规定》办法》于2006年左右对卧龙山庄房产进行了两规处理,本着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的原则,同意为卧龙山庄的52栋房产办理房地产证。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于2010年10月对卧龙山庄进行了产权确认的公告,并于2011年10月左右为卧龙山庄的30余栋房产颁发了房地产证,其余的房地产证正在办理中。

由于在山庄开发过程中坂田集团和私人开发商发生矛盾,导致项目最终烂尾,小区内环路不通,而小区通向外部的二条道路于2008年间均为万科第五园(八期)所截断,卧龙山庄成为不通路的孤岛。

深圳市政府于2005年11月1日批准公布了生态保护范围界线,卧龙山庄被划入了生态保护范围界线内,由于开发商的不作为及业主们的不知情,导致有关于卧龙山庄的生态保护范围得以施行。但依据“法不溯及既往”的基本法治原则,不能用今天的规定去约束昨天的行为,所以生态线关于卧龙山庄的部分不能生效执行。

十年辛苦十年期盼,卧龙山庄的业主们在忍受了开发商十余年的欺骗推脱后终于忍无可忍,在2013年11月间自发召集成立了卧龙山庄业主大会,并决议以自筹资金的形式解决山庄的道路及市政配套的建设问题。

现在卧龙山庄道路、水电气管网建设正在逐项推进中,业主们就要入住了,欣喜之情溢于言表。亦欢迎各届人士到场指导。

卧龙山庄业主大会筹备委员会

二O一四年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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